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充分发挥公开庭审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警示作用,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出庭履职能力,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联合听庭评议的工作办法(试行)》,邀请区纪委监委、龙港公安分局、涉案企业代表对一起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联合听庭评议活动。梅宇飙副检察长旁听庭审并主持庭后评议座谈会。
直击庭审现场

本案系国有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窃取公共财物。


走进评议座谈
在庭审结束后的评议座谈会上,各方代表围绕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庭审中控辩重点,交流听庭心得体会,共谋办好职务犯罪案件“良方”。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庭审全程规范有序,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展开了充分辩论。公诉人对案件的审查细致全面,通过多媒体分组示证的方式向法庭直观地呈现了证据,举证质证条理清晰,释法说理深入透彻,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共商护企举措
同时,与会人员围绕如何防范国有企业监管漏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建立企业司法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形成三点共识:一是共同致力于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增强企业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共同致力于办好职务犯罪案件,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检无缝衔接、司法同向发力的良好氛围,通过高质效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共同致力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点带面、延伸各自职能,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为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次听庭评议活动,让庭审现场同时成为“沉浸式”廉政警示教育课堂,取得了警钟长鸣的教育效果;“零距离”评议,检验了公诉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履职能力;“聚合力”沟通,为国有企业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达到了一庭三课的良好效果。
(供稿: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 王正夫 梅宇飙) |